是漫漫椰林,前面是碧波万顷,晒着温暖的太阳,吹着清凉海风,吃着香喷喷的烤肉,这样的午后时光委实让人心旷神怡。
“戈登啊,你说要是我给你个龙魂来,你能不能用吸收下去,以后也能龙力附身?”雷雷吃饱了,抱着一个椰子用麦管吸了起来,顺便用心语朝戈登问道。
戈登一愣,随即兴奋的狂点头:“当然能!主人,你想帮我弄个龙魂吗?”
“不想!”雷雷很干脆的回答:“想都别去想,屠龙这样的事情不是一只兔子应该去做的,你觉得呢?”
戈登哑然,心里忿忿不平的想到,你确实是只兔子,可是你这只兔子的恐怖程度比巨龙也差不到哪里去,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想归想,戈登可一点都不敢表露出来,只能郁闷的拿自己手上的烤肉出气,咬牙切齿的撕扯起来,吃的那叫一个痛恨,就跟这肉有仇似地,雷雷不管他,闭着眼睛想事情。
与雷雷一样,戈登的天赋也极其古怪,这个家伙无法修炼斗气和魔法,但是体格健壮异常,打架很是一把好手,所以经常惹是生非,最后错手打死了一个治安的士兵,被抓起来放逐到了遗弃之地,结果在一次与魔兽的战斗中,戈登在濒死之际咬破了那只风狼的喉咙,却意外吸取到了风狼的魂魄,结果身上多了一个纹身,而每当战斗的时候他就能让风狼的力量附身,从而能力大增。
正是这样奇怪的天赋让戈登慢慢从一个罪犯成长为了斯特兰帝国的一个龙骑将,他几乎和遗弃森林中的每一级的魔兽都战斗过,到目前为止,他身上已经有了一头九级魔兽贪婪之熊的魂魄纹身,还有了几个八级魔兽的魂魄纹身,实力已经是相当不凡,只是不幸遇到了雷雷这个变态的八级半了而已,否则就算遇到了普通八级强者也绝对能战而胜之。
雷雷虽然口中说着不想屠龙,可是心里却在盘算着是不是去龙岛转转,要知道,巨龙的浑身上下可都是宝贝呀!
龙鳞、龙血、龙筋、龙皮、龙骨、龙肉、龙晶、龙眼、龙心、龙脑……一个巨龙就是一个会移动的完美的魔法材料库,如果雷雷能吸收掉一个龙晶,其实力肯定也会大增,而戈登一旦得到龙魂,立刻就拥有了一头巨龙的实力,这对于保护蒂雅也有莫大好处,只是……
只是巨龙一族委实太可怕了!
传说中,龙族是神灵创世最先创造出来的生物,他们拥有强悍的肉体,超高的魔法防御能力,以及物理防御能力,他们力大无穷,拥有漫长的生命,最为可怕的是龙族的魔法,这些飞在天空中的巨大生物所擅长的龙语魔法甚至威力堪比禁咒。
如果只是这样,还不算太过麻烦,毕竟,再强大的个体总是能找到机会和办法对付的,偏偏就是这样一个强大无比的种族还是群居性的生物!
一头巨龙和十头巨龙之间的差距,绝对不是一个加法那样简单,在神话战争之前的时代,龙族的身影依然在珈蓝大陆上方盘旋,但是自从神话战争之后,龙族便退到了龙岛之上,再也不涉足珈蓝大陆一步,其中的原因极少有人知道,但是雷雷却通过拉米雷斯的记忆多少了解到了一些片段。
在雷火塑身的那短短瞬间,曾经在雷雷脑海中闪现出的画面中就有巨龙的身影,当时的龙族被迦楼罗和他所率领的狮心骑士团彻底打败,就连七彩神龙王都在迦楼罗面前低下了它高傲的头颅,也许,正是因为如此,骄傲地龙族才不再涉足珈蓝大陆了吧?
龙族浑身是宝,可是又有多少人有实力去打它们的主意呢?
起码雷雷不觉得自己有这个实力,他将已经吸干了的椰子壳一扔,不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