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朝歌恐怕不会再要咱们了。”“不会的,朝歌缺人,夏野又心软,到时候咱们哭的凄惨些,夏野会收留咱们的。”每个人的心情都不好,但是摸上包袱的时候,又感到安心,因为这半年来,大家都攒下了一份积蓄,这要是在以前,根本不敢奢望。“至少再次回到流民区,大家也不用和那些底层的家伙挤在一起了,可以租赁一块地皮,盖一建小房子。”
这些人思考着接下来的生活,踏上了归途。珈朵的工作效率很高,半个小时后,就贴出了通告,并且安排人随时讲解,等到晚上的时候,这件事就彻底发酵了。来食堂中吃饭的人,全都在讨论是不是要离开朝歌。人其实很现实的,誓与朝歌共存亡的人,终究是少数,大多数人走或不走,考虑的是值与不值。几乎所有当上了小官,又不菲积蓄和前途的人,都选择了留下来,而且还鼓动其他人留下来。平民们,则是摇摆不定,以他们的智慧,还无法衡量其中的利弊。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懒人的,那些来到了朝歌,依旧过得不太好的人,在看到夏野允许离开,没了后顾之忧后,立刻收拾行囊,准备跑路了。第二天,只有十几人离开,第三天,到达了一百人,而第四天是一个高峰,那些观望的人终于做出了决定,纷纷逃离朝歌。城防官数过了,一共有三百多人离开。等到第五天,这个数字开始回落,只有几十人离开,这些人,是最小心谨慎的,他们担心夏野会动手,所以一直在等。兵工厂,热气弥漫,夏野拿着一支蒸汽步枪,摆了一个瞄准的姿势。“我试过了,受限于材料和工匠技艺的熟练度,它们的杀伤力不如龙人拥有的那些。”墨芜蘅介绍:“有效射程三百米,再远一些,就随缘了。”“很棒!”夏野很满意。“大酋长!”珈朵来了,夏野的脸色立刻沉了下来。“统计出来了,一共离开了五百二十二人。”朝歌现在也是一个上万人的大部落了,五百多人,屁都不算,可是这个数字,却让夏野觉得格外的刺耳。“看来我还是得不到人心呀。”夏野感慨。“是他们要的太多了。”珈朵安慰:“至少野人们,就没有一个离开的,都准备为朝歌死战呢。”“不要郁闷了,趋吉避凶,是人类的天性,更何况人家又不和你同姓,凭什么为了你的基业献身?”墨芜蘅觉得很正常。“呵呵,也对,是我奢求太多了。”夏野摇头失笑。“大酋长,不用太悲观,至少还有几千部落人留了下来,而且还有不少是以前的俘虏,只要打赢了这一场,他们就会成为朝歌的基石。”鬼爷别看是一只山鬼,但是看待问题,比一些人类还要透彻。有那些两面三刀的人,朝歌的统治反而不稳,现在,大家拧成了一股绳,会爆发出无法想象的战斗力。“鬼爷,按照计划行动吧!”夏野把步枪丢给了阿布:“阿布,找十个神射手,做教练,去挑人,尽快训练出一支枪兵团。”朝歌深处荒域,虽然有夏野开辟出的通往卫氏的商道,但是要徒步走过去,需要半个多月的时间。荒域中,猛兽横行,毒虫毒草遍布,流民想要安全,就只能顺着商道走,这就方便了鬼爷追赶。午后,日光正烈。“累不累?要不要我给你揉一揉?”中年男调笑着,摸上一个小媳妇的腿,她的丈夫,昨天的时候,被一条毒蛇咬到,不治身亡了。“不累!”小媳妇躲了一下,她的双眼红肿,已经哭了一天多了,没了老公,自己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我和小李是好兄弟,放心,我会照顾你的。”中年男朝着四周看了一圈,越发的觉得离开朝歌,是一个正确的决定,因为之前出头和夏野对话,又聚拢了这些人,所以无形中,他已经是这个团队的老大了。“哪怕是流民区,也是分势力的,想要在流民区活下去,抢到好的工作,不被人欺负,就要抱团,你们不跟着我,怎么活?”中年男